“既然这样,那你找别人帮你牵线好了,在我成为关键先生之前,我没工夫帮别人牵线。”韦夏无情地说。
“别别别别啊!”琼斯对自己的长相那是相当的有自信。
虽然哈夫利切克长着一张披萨脸,还留着没品位的寸头,但他好歹是个白人,而且为凯尔特人效力,眼馋他的女人多的是。琼斯自己是黑人不说,身上的乡土气质却比背书包的杜兰特还要浓十倍。
如果说杜兰特看着像包工头,戴上安全帽就能进工地催工了,那琼斯就是被催工的人。
他空有一颗杀手之心,却没有杀手的气质和明星脸,加上歧视盛行的60年代,想成功地约一晚上,太难了。
为了让韦夏继续拉他的皮条,他不得不将他的杀手本能倾囊相授。
有人想问这也可以?那是不是应该让哈登去见见琼斯?或许这样能成功治愈生死战挺起不能的毛病呢?
琼斯是这么同韦夏说的:“最重要的是自信。”
“自信?”
“对,自信。”
“如果你知道你要去做一些关键的事情,却为此紧张而不是打心里觉得‘唔呼我的时刻终于来了’,那你大概率会掉链子。”琼斯淡淡地笑道,“这也是威尔特那个蠢货和比尔的差距所在。”
听起来挺抽象和笼统,但刚经历了一场败仗,投丢关键球的韦夏,却深刻地领悟到了琼斯话语里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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