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县城自愿承认归属为本土的一部分,但本土尊重双方因文明发展形势不同而出现的意识形态差异,本土尊重且承认魏家拥有赤县城的领属权,承诺不干涉赤县城内政。
赤县城其余家族授权魏府为代表,自愿与本土展开经济贸易合作,且允许本土驻派跨界领事馆。
双方合作内容如下:
一,本土有义务维护赤县城不受兽潮侵扰,经所有族长投票决议,同意本土派遣一只精锐部队驻扎城内。
二,双方以华夏币为贸易等价物,展开全方位贸易合作,合作领域如下:
1.
赤县城将魏思明老祖留下的灵石矿脉开采权交予华夏,由华夏提供技术手段。
双方将开采所得利益按七三分成,其中华夏直接分得五成利润,剩余两成以物资冲抵。
灵石与华夏币的原定兑换比例为1:5955.23。
但经双方商讨,赤县城以允许本土在城内设立银号并且通行华夏币为交换条件,将兑换比例最终定为了1:6100。
2.
华夏将对赤县城开放无限制贸易,贸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武器、食品、各类设施等等,协助赤县城进行准现代化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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