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最后一章改用第三人称叙述,神明斯塔因为这起凶杀在多年后面临太yAn神的审判。
——太yAn说:“你犯了唆使罪,教唆人们自相残杀。”
——斯塔说:“有吗?”
——太yAn说:“二十七年②,你教唆一个小nV孩谋杀一个花季少nV!”
——斯塔说:“是吗?我忘了。”
故事到此结束,整篇都是郗良在给自己开脱,阿善是她,神明也是她。
安格斯总算明白为什么当初叫夏佐谈郗良的往事时,他会一副心力交瘁的样子。
出于戏谑心态,安格斯让b尔复印一份给夏佐送过去,郗良引用的诗句,似乎也是为了给夏佐这个“负心人”看的。
这一次,安格斯拿了三万元回来给郗良,说是稿费,她的眼里都在放光,拿着钱数都数不过来,财奴似的笑不拢嘴。
“怎么会这么多呀?上回只有一千呀!”
上回是波顿几人自己安排的,他们不知道安格斯的意思,没敢多给,就怕给的钱多,人逍遥地跑了。
安格斯风轻云淡道:“因为我会讨价还价。以后你再写,我都可以帮你卖更多钱回来。”
郗良数着钱,头也不抬道:“这些钱我能花好久了,不用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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