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狗准则》
第一条:方辞雪是北奚军队的公用母狗,军队里每个人和军犬都是小母狗的主人。
第二条:小母狗须对主人们言听计从,如有违背,斩杀所俘虏降兵一人,若降兵全部杀完,则由小母狗的野公狗柳承代替小母狗服侍主人。
第三条:小母狗不得擅自与柳承交合,否则罚小母狗在校场上服侍主人一天。
第四条:小母狗如果怀上了小狗,不得擅自打胎,无论自愿与否,一旦小产,则小母狗需要在厕所中当一天便器。
第五条:小母狗不得擅自离开主人视线,如小母狗逃离主人身边,主人将把为小母狗所作画作及对小母狗发情经历的描述公开,届时小母狗的故事在中原和北奚都将人人皆知。
第六条:小母狗不得拒绝此准则,否则将直接公开画作和文字。
第七条:小母狗不得擅自寻死,如果成功,柳承将接替小母狗的职责;如果失败,有关小母狗的画作和文字记载将公开。
第八条:小母狗不得顶撞主人,否则将要用自己的身体抚慰发情军犬三天。
第九条:小母狗在不得穿任何衣物,否则将以木马刑调教一天。
第十条:小母狗的骚穴如果被主人操松,则主人有权处置小母狗。
主人:北奚军队中每个人及军犬
母狗:方辞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