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两个呢?要不要去?”程俍转过身来问我们。
“去。”我道,“我们早晚都得去,还不如别在这里耽误时间了的好。”
我和陆之尧两个人都同意,程俍说好。
六六一脸欢喜,像是马上就能见到菁菁了似的,程俍想了想对他道:“六六,你要帮我们瞒住村里,如果我们的行踪被发现,你们一家会有麻烦的。”
“我也要去!”六六不依。
“别闹,我们不是去探险,是去救人,你过去岂不是给我们添乱吗?”程俍正道。
六六张了张嘴,又不甘心地合上,最后终于跟自己妥协,小声道:“那,那让我送你们上山,求你们了。”
程俍点点头,穿过村子上山的这段路如果是和六六一起,即使是碰上村里难缠的人也好解释,我们不再耽误时间,背上背包就出发了。
六六对这个村子很熟悉,几乎闭着眼都能走到山脚,更何况他现在满心着急,自然是走得飞快,没一会儿我们都到了山脚下。临别时,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很郑重地跟六六道别,并托他帮我们向他的父母道别,毕竟如果我们没有在山上找到菁菁,就直接进入那个村子了,这一别,也不知能否再见。
辞别了六六,我们三个就拿着手电筒上山了。说老实话,我们心里根本没有什么信心,这山特别大,满山林木葱郁的,几乎哪里都能躲人,且天又黑,如果菁菁是躲在哪里还好说,如果她遇上什么危险晕过去了,无法应答我们的呼声的话,那我们根本不可能找到她!
还没走出多远,我的脸就被树梢挂花了。我以前总有这么一种错觉:人类已经将地球的边边角角开发尽了。但倘若把你置身于秦岭深处,一个时刻有着X命危险的地方,你会惊奇的发现自己其实和几千年前的古人没什么两样,会发现自己在自然的洪荒面前是如此的无助和渺小。这也是之所以我们三个没有分开行动的原因,以我和陆之尧的野外生存能力,掉队就等于Si亡。
我们在山上漫无目的地走了近两个小时,唯一的一点儿信心都被这崇山峻岭给磨光了,我扶着一棵树,有气无力地说:“g脆我们直接跑到山顶放个照明弹,菁菁看见了不就该过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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