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地和海洋相遇,万物在太阳下合一。”
他很美。
元歌见到司马懿的第一面就意识到了,美人是不分性别的。他过去常引以为傲的审美标准,在司马懿抬手把自己带一绺白的刘海儿拢在耳后的一瞬间失灵,好像身边空降了一整支交响乐团,用最大分贝提醒着元歌:看到了吗?这是实体化的美学。
元歌拎着行李站在楼门口突然就笑了。他眉眼精致,鼻尖和唇峰都圆圆的,稍稍显得钝感,但只温和,不愚笨,像只漂亮的毛茸茸的小动物。或许是绵羊。司马懿没由来得走神儿,面前比自己矮一些的男孩有一头蓬松微卷的白发,被太阳一照,闪出淡淡的铂金色。看着是个聪明小孩,那么相处起来应该不会太难。他作出判断,侧身靠在门框上问:诸葛介绍过来的?
看小孩点头,司马懿挑了挑眉。他眉眼紧凑些,眉峰也明显,线条都尖尖的,乍一看显得有点凶狠,但越品越能琢磨出点风情来。“叫元歌?”他接着问。
合租是没办法的事。司马懿为数不多可以称得上朋友的人早就给他下了定论:“还谁能忍得了你那怪脾气?”元歌也是这个朋友找来的,说这个学弟性子好,指定能和你住一起,你别老欺负人家就行。
我当初为什么要信他,这骗子嘴里没有一句实话。
司马懿睁眼已经快到中午了,迷迷糊糊转醒恨不得要把诸葛生吞活剥。这不是他常规的作息时间,不太宽的单人床上还多了个人——元歌没睡在自己屋里,一条白花花的胳膊还揽着司马懿纤细有力的腰。
这是元歌搬进来和司马懿合租的第三十七天。
三十七天足够让许多原本划清楚河汉界的边际被人为地模糊,比如元歌能抓着司马懿的手,在他整齐干净的指甲上涂一层浓浓的黑色指甲油,把修长骨干的手指衬得更白。“别翘兰花指,”元歌说,手里还拿着甲油刷头,黝黑的涂料盈盈地反着光,“真是的,你这样不配合我怎么给你涂??
司马懿眯着眼睛瞥他:快点,哪这么多废话?他顿了顿,被元歌握住的手安分了点,又说:这不是兰花指。
夜晚是难熬的。老旧的房型隔音几乎形同虚设,元歌躺在床上闭着眼,听司马懿几乎在离他近有一墙之隔的地方自慰。他向上伸长了胳膊,指尖对着黑漆漆的天花板,灵活的手指随着司马懿隐忍缠绵的低喘而律动。司马懿或许会把手指伸进穴口,用他给他涂满黑色指甲油的那双手搔刮着敏感的
内壁,为了让自己达到高潮;再或者是司马讼正双腿大开着正对门口,因为快感而颤动不已的膝盖随着动作挤压着腿心里那条熟红的裂缝,只要他推门就会被邀请享受—顿丰盛的美昧。元歌这么想,然后把手也摸进了自己的内裤一一他们是同—种人,漂亮的同—种人。
室友滚上床是早就过时的狗血剧套路,元歌为什么会躺在他的身边司马讼已经记不太清了。昨天项目小结,司马讼点了宵夜全当庆祝,外加两打啤酒。元歌澡都洗完了,硬是坐下来陪他—起。工作进行得顺利,司马讼就多喝了几杯,等他把上衣的扣子解开,拉着元歌的手往自己腰上放的时候已经刹不住车了。
元歌的手热乎乎的,纤细的手指顺着腰侧往上移,先是指腹,再用整个手掌,轻轻地揉司马讼的精瘦的后背,蝴蝶骨被包裹在皮肉里—颤—颤,好像马上能长出翅膀。司马讼热得难受,他本来是偏低的体温,现在—个劲儿往元歌身上凑,伸出—截舌头去舔元歌亮晶晶的耳坠,故意弄出好大的水声,把学弟的脸臊得通红。元歌搂着司马讼的胳膊不敢松,任由怀里的美人像没有骨头—样挂在自己身上,原本的身高差距荡然无存。他低头去看司马讼,司马讼也歪着头看他,—双狭长的眼睛像乌云遮盖波涛翻涌的海,眼尾却是红红的,有万种风情。
“学长?”元歌听见自己用比以往更细的声音喊他。司马讼没理他,只用鼻音轻轻喂了—声全当回
答,他的嘴和舌头正忙着在元歌的脖颈上舔吮,像只头—次叼住猎物颈嗓咽喉的幼狼。酒精让两个人都变得更加柔软漂亮,肌肤相贴的绵密感格外让人心安,司马讼去亲元歌的下额,他的嘴唇很薄,但也意外的软。
元歌被激红了眼眶,司马讼往他耳后那块敏感的皮肤上浅浅的燥热的呼吸,弄得他下面要湿渡渡地吐出水来,元歌有点手足无措:“地板凉,换个地方行不行……”司马讼斜眼看他,额前那—绪白色的头发正翻在潮红的脸上,细长有力的胳膊倒是从元歌的肩上放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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