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还要什么别的吗?”
“这就够了。”我拎着药就出去了。
我不想听他说些冠冕堂皇的废话,也不管他在意不在意我的死活,只要肯把药给我比什么都好。
这个镇子更靠近巴塔城,比我们那里人多得多,街上的人群过于吵闹,我的头疼出门没走多久就加剧了。忍着不适,我找了个小巷停下来掏出几颗褐色药丸吃了下去。如果我住得离这边更近的话会方便许多,可是我受不了人多的地方。
我把药装回随身携带的牛皮包里,出城在野外稍微休息了会儿,踏上返程的路。半路上我困到不行,只想撑到回家吃点东西好好睡一觉休息一下。
走到门口,我像往常一样拿出钥匙,可一晃眼我发觉房门是虚掩着的。
奇怪。早上门明明锁好了的,我检查过好几次。最重要的是,理应摆在我门口的餐篮也不在。
有人在里面。
弗格斯。只能是他。
想到他的瞬间我立即清醒,血液直冲我的脑袋——他果然回来了。虽然有微小的可能不是弗格斯,但我很难说服自己还有别的可能性。我完全不想打开这道虚掩的门,但他肯定知道我在这里。踌躇了会儿,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我深吸一口气推开门。
弗格斯双腿交叉坐在我平时吃饭的餐桌旁,手上摆弄着一张纸条。我的到来并没有让他有任何波澜,他把这里当作自己家似的,朝我瞥来一眼。
身后的门缓缓关上,把我和他从门外的世界隔离开。我放下包,手足无措地立在原地。
他不说话,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行动。
“普莉玛,名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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