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么一说,我也倒觉得奇了怪了,明明这门的钥匙除了我以外就只有房东有,不可能会是房东?
“不可能就因为这把凶器在我房间里就误认我为凶手?这可不是不是蓉姐办事的方法?”
说这话时,我感觉事情并没有那么严重,不可能因为凶器在我房间就判我罪行。
“怎么会?等着你上来录指纹呢?到时你就别想再抵赖,一五一十的给交代清楚。”
说话的是张平,他拿着一个四方形的机器走了过来。
并要求我把每根拇指都按上一遍,我一一照做了,随后他又拿来一台大型机器,拿我的指纹和凶器上的指纹对b。
结果他们失望了,h蓉表现得不开心,一脸尴尬的看向我,是她误会了。
其实她也是知道的,只不过办案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所以即使他没有怀疑我,但也要试试。
如果我真的把凶器放在桌子上,那么我还会让她进屋吗?h蓉肯定也想到了这一点。
问题大家想不通的是,凶器是怎样出现在屋子里的?
这一切让我捉m0不透,他们应该是同一个人,如果是鬼,那么也是同一个鬼。
之后h蓉便灰头土脸走向大门,准备回警局。
“4月10号记得查那个qq号登录地点,别忘了啊,天空虽然不会留下鸟飞过的痕迹,但我会留下它们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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