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秋白低头一笑,“陆五公子这话,倒像是将惜儿托给我似的,那我,定不负所托了。”
“你!”陆紫珀没讨到好处反被将了一军,哼声拂袖而去。
庭前风暖,沈秋白微仰起脸,任光影落在眉前。陆惜,那个小姑娘啊,除却扣在她头上的陆家小姐的名头,分明是淹在人群中就很难辨识的那类人,不甚讨喜的X子,待人待事有礼数的不远不近,仿若此生此世无一所求。
或许是想看看她是否真的没有一点儿在意的东西,一次次的靠近,至此,已经无法再放开,一牵一引,竟都是由她而起。
这或许便是他的心魔。
以前有人在他跟前揶揄他将秦珑储着是要储成自家的小娘子,他也只是笑过,他对秦珑,那时他心里也不甚明白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最初捡到她时,他暖着手炉从马车窗里望下去,那个姑娘裹了一身泥雪,眼光弱弱的,就好似他那个短命的妹妹。
他将他捡回去,拿最好的药吊着命,看着她小小的脸,就想着如果当时他妹妹也可以这般拿药养回来条命,哪怕只是存着一口气,他也是欢喜的。
他知道秦珑黏他待他好,一口一个沈哥儿唤的亲热也许并不是出于本心,左不过是一种生存的手段罢了。
他沈秋白看过的多了,也不觉得有什么,沈家这趟浑水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过来,什么腌臜事儿都在眼皮子底下过了一遭,早就清楚一颗真心的可贵,并不是你捧出去一颗就能换回来一颗。
他对秦珑是否待他是真心也不甚在意,只是贪恋那个小小的人儿在他身侧活蹦乱跳有声有笑的热闹劲儿,让他才能感觉到,自己还是活着的。是的,活着,不是孤独地在一片黑暗中沉寂。
如果说秦珑是捧在他手心的一盏烛灯,用光焰T1aN噬晦涩,那陆惜,则是不经意撞进他眼中的大片韶光,带着桃林的芳华,不染尘埃的馨甜。
都说韶光易逝流水难回,他要将她好好拢着,看过几度春回,直到柳棉儿覆满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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