颓废了这么久,齐奕决定恢复自己的兼职生活。
“为什么不愿意去殷达上班?”殷恕对此颇有微辞。
“不喜欢朝九晚五的工作。”对于一个活不过三十五岁的人来说,不能自由地支配时间,岂不是太浪费?单一而稳定的工作,显然不适合他。
殷恕却希望齐奕最好24小时都待在他身边,随时可以看一看,m0一m0,有时间还能带进休息室滚一滚……光是想想就觉得很美好!不过他还是没有勉强,毕竟齐奕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于是,齐奕愉快地开始兼职了。之前他一直在学习修理,也不打算半途而废。这次去了朋友开的修理店实习,主修电脑、手机之类的电子产品,工资不计,时间自由安排。
遇到殷恕前,齐奕学习修理只是兴趣,但认识殷恕后,修理就成了必备技能。原因是殷恕对各种贴身物品的破坏力,实在是大得惊人!
大约每隔半个月,他就会发现殷恕换了手机,笔记本电脑也经常不定时地罢工。
有一天齐奕回家,看到殷恕取下手机卡,然后将手机丢进垃圾桶时,终于忍不住了。
“以后坏掉的手机都交给我!”齐奕将可怜的手机从垃圾桶里捞出来,擦了擦,还是九成新。
这个败家男人!
“已经坏掉了。”殷恕完全没有破坏王的自觉,换手机换得习以为常。
“坏掉了可以修!”齐奕瞪着他,“你隔三差五扔手机,一点都不觉得有哪里不对吗?我估计你扔的那些手机加起来,都可以开一家手机店了。”
更重要的,他每次买的还都是四千以上的品牌机!敢不敢更暴发户一点?有钱也不是这样浪费的。
殷恕一边吃着蛋糕,一边虚心听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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