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许,他是觉得白菜也像人一样,彼此会相互排挤、相互嫌弃吧。
那孤零零的一丛绿叶,就这样被庄云衣捧了起来。白菜彻底长成了,嫩绿色的叶片扇着风,连接着白色的脉络,它像是血管一样,源源不断地向上输送养分。那叶片比她的手掌还要宽大,庄云衣张开十指都抱不住它。
马杜有些茫然,他完全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种下去这棵白菜的了。
“白菜?”他挠了挠头,“白菜下锅水煮,这猪肉就放在炉旁用烟烤,直接熏熟。媳妇,你觉得如何?”
他以前就是这么做的。“这水煮白菜清甜爽口,烟熏猪肉香气独特,真的……特别好吃!”说完后,马杜咽了一口唾沫。其实,他话只吐了半句,并未说全。
这句话的完整版是这个样式儿的:这水煮白菜清甜爽口,但通常食之无味,像喝白开;这烟熏猪肉香气独特,但往往一半糊透,一半未熟……马杜看见庄云衣摇了摇头,很快就不再插话了。
生火做饭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他的媳妇来吧。他深知自己天资愚钝,只会“凑合”,不会“生活”。
庄云衣:“……”这人在心虚什么?
她摇头并非是在否定,这水煮白菜与烟熏猪肉的确是两道家常美味,做法简单,方便储存,在客栈这种短暂歇脚的地方十分热门。
但这里又不是客栈,菜肉皆有,为何还要分而食之?
她的手像只白蝶一样,晃晃悠悠地飞进绿叶中遍寻花丛,菜芯像花朵一样被采撷下来,放在花篮中。白菜虽然样貌平平,但也是位“贵妇人”,要轻拿慢放,不能磕着碰着,不然容易留下乌青色的淤伤。
摘好白菜后,她粗暴地将完整的叶片撕成大段,像蚁群啃噬过后遗留下的残块,但这道菜并不需要多么好看,反正之后也会被一口锅炖烂。碎猪肉多是一些剔骨肉,本身便是薄片状,这可以替庄云衣省去一些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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