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真是个可怕的词。
我的酒量不算差,这几年在商场里周旋,更是锻炼出了一身喝酒的本事。
那天我们喝的是白酒,够辣够劲儿。一群人天南地北地聊,一个喜好去人烟稀罕之地的同胞,还给我们讲了不少苗疆巫蛊一类的玩意,让我感到稀奇。
叶流瑾是真正的千杯不醉,但他只浅酌了几口,便没再饮酒了。
我当时心内怀着恶意揣测他,想着他或许是习惯了高高在上,像这样的小地方,这样有些儿粗糙的菜肴,他看不上眼。
我不是不明白,自己只是想找个能讨厌他的理由,然后反反复复提醒着自己他有多讨厌,不要接近他。
或许是害怕,他的眸光一旦软化,我便会一头栽进去,从此深渊万丈,再不得脱身了吧。
本质上,我其实是个胆小的nV子,在感情一道上。
我曾攀爬过世界上最高的山峰,爬到大脑缺氧,四肢被冰雪冻得僵y无b,每走多一步,都是一种酷刑。
我曾闯入过险象丛生的雨林,手枪和尖刀时时不离身,时刻将命悬在了脑子里,不敢松弛一步,最终成功从那片丛林中脱险。
我曾去到过战火纷飞的中东,拿着话筒,扛着相机,在漫天流弹中一边报道战况,一边抵御袭击。
我还曾爬过叶流瑾家的高墙,成功越过重重保卫系统,最后却被叶流瑾请了出去,连带着他赠送的那枚不郁目光。
年少时我以为,Ai一个人就应该让他知道,不必轰动头条,昭告全世界,但至少要让他知道。
我亦不畏惧任何一丝的流言蜚语,因为当我Ai上一个人的时候,他的重要X,便排在所有一切事情的重要X之前。
我用了这么多年的等待和追逐,换回来一次彻头彻尾的Si心。我不怨,也没有任何的不甘心。这是我的选择,哪怕这样的选择,在所有人眼中都是错误的,无知的,可笑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