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信息面不广,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你不知道做什么才能获得更好的结果,不去走之前,谁都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一条路。
有个笑话怎么说的,守着金山讨饭吃,听起来可笑,可事实上又有隐含的某种必然,信息不到位,那些守着金山的人怎么知道金子更值钱,能够买粮食呢?
现实中,很多人守着类似的“金山”,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发挥自己的才能到合适的地方去,也唯有看到别人做了,跟风地学,才知道有这样的路子。
孔筝的技艺,大体平平,属于那种基础功很扎实,每一项工艺都能应用到最合适的地方去,让最后成型的首饰颇有新意。
其中最拿手的一样是“错色”,这个错色跟金银错有些类似,却是让纪墨眼前一亮。
“最开始也是个意外,我弄洒了东西,没成想,那些颜料混合之后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后来就故意调整比例,反复试了好久,才有这一种稳定的……”
孔筝给纪墨看来一支簪子,很漂亮,六瓣梅花造型,枝干虬然,上有光泽,能看筋骨之感,便是那梅花花瓣上,从这个角度看,仿佛是红色,从另一个角度看,隐隐紫红,多出的那一层紫色就是这“错色”之功了。
说起来,像是纪墨弄的那种珠光色一样,以上色之差营造动人光泽,也算很有巧思的了。
“我刚入局子的时候,还想着这种技艺不能轻易展露,免得为人妒忌,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树了敌,拿在手里,好歹是个底气,以后慢慢展露,哪里想到……”
孔筝说着露出一苦笑,看向纪墨的眼神儿似还有些怨怪。
纪墨摸摸鼻子,想到自己那时候拿出来的珠光色,恍然,“我说你那时候为什么注意我了……”
他们那同一批进入银作局的也不是只有他们两个,怎么孔筝就只注意到了自己,纪墨一直以为是他们年龄相近,咳咳,具体来说是自己年龄小所以被孔筝留意的原因,现在看来,分明是自己抢先了他一步,这才让他注意到的。
本来自己手里捏着一张必胜的底牌,觉得我若不出,谁与争锋,哪里想到,屠龙刀还没□□,倚天剑就先得了偌大威名,怎么能够让人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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