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洪新秀的老宅子时,已经天亮。
他显然对于刚刚过去的龙王滩赌斗并无多大兴致,也可能是对我信心十足,居然连问都不问一句。
看到他双眼通红的模样,我反而很惊讶。
“你回来了。”这个长得比女孩子还要水灵的富家公子俏脸疲惫,眸子虽然爬了不少血丝,却比平时还要明亮。
“你老哥我好歹出去威风了一把,累点还情有可原,你整天蹲在屋里,怎么还这幅样子?”我好奇地问道。
“嘿嘿,你知不知道,你捡到宝了!”他忽然邪魅一笑。
我翻了个白眼,暗道:不清楚的还以为是你自己捡到宝了。
旋即才微讶道:“什么?”
能让眼光于顶的洪家幺少称之为“宝”的物件,可不多。
“不是雷神鼓,而是它的搭头。”见我目光落在了桌上的那个掌心青铜鼓处,洪新秀扬了扬一直握在手中的那块高古玉,满脸兴奋地说。
我接过来一看,发现这块半个掌心大小、厚约一公分的生坑玉上,只浅雕着雷云纹,古朴而大拙,玉质上乘,像是某种顶级的白玉。遗憾的是……
“你是不是可惜它是块残玉?”洪新秀看出我心中所想,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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