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是标准的商业资本,他们的逻辑当然是一致的。
而现在,产盐的简易工厂化改造之后,对产盐的工业资本来说,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卖更多的盐,卖的多,他们就赚得多。
同时,把销售运输的商人无限拆分,也算是一种反垄断手段。
将原本操控盐引的几个大盐商用极端暴力的手段、甚至直接不承认习惯法契约和前朝的盐引法权,直接拆成了数百个大大小小的小盐商。
现在是工业资本抱团,成立了产盐大公司;而商业资本,被刘钰从几家,拆成了数百家,颓然无力。
如何防止产盐业自行降低产量?这里面,盐官的作用就体现了出来,本质上,这是订单产业。
由朝廷提前签订订单契约,完不成有国家的暴力机器,告诉这些产盐的什么叫“罚款”和“违约金”。
当然,也不是没有好处。朝廷给出的条件,是如果经营出现了资本缺乏等情况,会有内帑给予贷款扶植,而且贷款利率很低,只有1分利,也就是12%,在大顺是绝对的低息贷款。
而这一套逻辑下来,大顺朝廷扶植财阀的思路,体现的淋漓尽致。
因为,这里面有个非常简单的判断。
即:如果盐场雇工和盐场场主发生了矛盾,朝廷站谁?如果大盐场和小盐户发生了矛盾,朝廷站谁?
什么叫被扶植的财阀?这就叫被扶植的财阀。
朝廷理论上谁也不站,站在中间,既是资本的皇帝,也是雇工的皇帝。
但,朝廷下的订单,朝廷要订单必须能实现,朝廷要压低成本打击私盐,朝廷要利出一孔方便缉私、朝廷要防范无盐导致卖不到盐的民众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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