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事,要么移风易俗让天下人觉得你做得对;要么,就还是要顺着天下人的三观来办。”
“所以,国公觉得他们该杀,下官也觉得有道理,但于天下三观而论他们不该杀,杀了就是暴虐。”
“但如果,拿给狗披麻戴孝这个事来说,国公觉得,此事没什么用,要么均田、要么下南洋,解决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问题,否则不要说治标不治本,恐怕标也治不了。”
“但是,读书人觉得下南洋暴虐、均田逆天理,倒不如弄出这种事来杀几个,弄得人人激愤更舒服。”
“虽然可能于国公看来,这并没有什么用,什么都解决不了。但,天下人不认为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只想看解决这些毛皮。”
“此事,当这么做。”
阜宁县令脑子转的飞快,很快给出了个主意。
该杀的杀,反正你都动了杀心了,我说不杀也没用。
杀之前,搜集恶名,是那种律法上办不了、但德礼上叫人恨不得杀之的事。
把案子办死之后,将案情搜集,出书。
出书的理由,出书的目的,就是要道之一德、齐之以礼,让天下人知道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对的。这个理由是谁也不能反对的,这是道义加身。
而若能做到这一步,那么这个案子就无人敢翻了。
因为,就算要翻这个案子里的蹊跷,怎么看都有猫腻。
但碍于这些恶行,无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来翻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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