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明确的十一税,砍掉在自耕农、小农、小生产者身上的摊派、地方加派、徭役力役等。
这次改革砍的这一刀,实际上是砍在了士绅身上,因为他们有合法的避摊派避力役的能力。
也就是说,之前每年全国至少大约一亿两的有形或者以劳役模式的税收,其中2500万的国税土地税,是按照土地均摊的;而剩下的7500万的地方税,实际上是全压在了自耕农、小农的身上的。
现在,理论上如果税法全国推广,则是将全国的总土地税收定在7000万两,国库依旧按照之前的拿走2500万,剩下的4500万归地方。但,这7000万两的总税额,是均摊在全国土地上的。
这就使得自耕农不容易破产、小农经济更加稳固、男耕女织的模式更加持久,且更能抵御冲击和天灾。
两种税法改革的区别,也就是英国和大顺之间的最大区别的一个体现。
大顺无论哪个皇帝,至少在出发点上,绝对不敢实行“鼓励兼并”、“鼓励小农破产”的政策。
当然,执行下去变成什么样,那又另说。
刘钰和法扎克莱说,天朝早就完成了圈地运动,也不是完全瞎说。毕竟,陈胜吴广是与人“佣耕”而不是“佃耕”,没有村社公地和井田公地,都是私有土地的话,怎么圈?当年先秦村社的公地,又归谁了呢?
只不过,可以理解为,农业技术进步飞快但工业技术没达标,最终这一步走完,可工业技术上的进步却又不足以让城市和工厂容纳那么多人,但农业技术却早已达到欧洲16世纪的水平,于是最终搞出的租佃制和小农经济。也促使讲仁义的儒家魔改,以及复井田在汉朝的农业技术水平下就成为一种反动了。
应该说,要是英国圈地运动继续进行,却又没有美洲泄压和工业进步,人口继续暴增,早晚也得走到小农加租佃这一步。
这是一种妥协,给底层的巨量人口一条差不多恰恰饿不死的活路,否则就是你死我活。英国砍完国王脑袋那段期间的掘土派运动,已经有这个趋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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