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东厂的一名校尉、一名刑部的官员、一名大元帅府军法处的宪兵持着枪走了来,刑部官员当即宣读了钧令:
“着即押赴甲级战犯洪承畴受审!”
几乎每隔个四五天左右,洪承畴便会被带回南京受审一次。
而所谓的受审其实也不是受审而是接受批判。
洪承畴自己需要跪在太平门由行刑场临时改造的公审台上。
整个公审由刑部尚书高倬主审,都察院左都御史陈纯德以及大理寺正卿金炫和东厂提督王承恩以及大元帅府军法处总长何新陪审。
不过,参与审问洪承畴的则是大明所有的人。
无论是官僚士子还是贩夫走卒皆可排队进入公审台中央设的一椅子上审问洪承畴。
洪承畴跪在这些参审之人面前接受审问。
而洪承畴现在则已经挂着有“大汉0奸”、“大叛徒”、“满清头号走狗”、“汉人头号败类”“不配姓洪”等牌子。
基本上每位参审者审讯洪承畴后,一旦洪承畴承认一个称号就会被挂上一个写有这样称号的木牌子。
不承认自然是会由参审者继续质问甚至可以拳头脚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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