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袋上缠着纱布,头发很长,黑眼圈巨大,整张脸苍白没有生气。
简榆拧开水龙头,洗了把脸。
他整理了一下衣服,推开门下楼。
如果他真的穿书了,结合刚刚那个小老弟的说法,原主,也就是他大哥,现在,应该在楼下等着他。
在这本书中,原主是个彻头彻尾的炮灰。
他是大反派的未婚夫,心中一直暗恋大反派。
暗恋一个人,是没有错的。
错就错在,大反派并不喜欢原主,两人甚至只见过两面,阴差阳错之下订婚。
但是原主一见钟情,死缠烂打,无所不用。
甚至后来,由于大反派喜欢上男主,原主心生嫉妒,去陷害男主,导致最后被男主和反派联手送出国,狼狈不堪。
炮灰到不能再炮灰的炮灰。
按照脑袋受伤,转让股份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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