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宇笙把新买的衣服鞋子都穿上,仅朴素洁净的衣服,身体没显得过于消瘦,年轻人俊朗的脸容光彩照人,新生的感觉让他的眼睛更加灵光流彩。
方宇笙停下脚步,他知道乞丐就在前方,这竟然觉得心情变得沉重,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只是一个乞丐啊,脸变了难道胆也给割了?
他决定大方的走过去,乞丐一直盯着他的走来,耀眼的阳光下大树的阴影反差让乞丐的脸有一种分外的暗黑,
方宇笙走到乞丐面前,他甚至蹲了下来直面他的目光,他喜欢挑战。
“我们见过吗?”方宇笙问道,脸上露出很傻的一笑,他清楚,这副尊容刚出炉没多久,连自己都没“见过”,更何况别人。
“我在这里讨饭两年了。”乞丐答非所问。
方宇笙呆呆的,不知道怎么接话,也没想出什么合适的话,只觉得此刻实在多余。他瞬间懂得,他的心悸应该就是对新的陌生世界的一种过激反应,虽然一向坚强,但也不免困惑,转身离去。
这是很特殊的一天,方宇笙踏出医院大门,这是鬼门关,还是天堂的一扇门?他竟然在里面躺了两年,有生以来就没在同一个地方躺过两年,回头竟然有一丝不舍,或者因为前路的惆怅,他已经不可以无脑的躺着过日子。
方宇笙开始去适应自己,他盯着橱窗玻璃里的自己,感觉踏上麻石台阶的脚,一路自言自语。以前总是无畏无惧,既来之则安之,现在总忐忑不安,他抬起手遮挡一下耀眼的阳光,然后无意识的往前走着。
二两饭进肚子,感觉好像好了些,在他空洞洞的脑脑海里,他找到了一件要去做的事情,他提着他的大信封,钻进的的士车,开往办证机构。
从前的沉着和坦然慢慢的回来,一切都很顺利,手上捏着身份证领取凭证,眼睛盯着方宇笙三个字,他知道他是彻底回到了这个世界,以新的身份。
方宇笙来到了这个世界,却迷失在这个都市里,他漫无目的在街道上穿行着,直到觉得疲倦,阳光也开始消失在天际,绚烂的霓虹灯比阳光更刺眼,他选择了阴暗的小巷子,这里更容易找到自己的归属感,他属于黑暗。
在大都市的偏偶一角,城中村以很特殊的方式存在着,昏暗与肮脏,与繁华的商业区反差很大,却是许多挣扎求存的人的沃土。
乞丐是其中一种,虽然假乞丐占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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