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盔甲士兵面无表情用长枪把他架起。此时的炎辰一身被泥水浸泡,衣服破烂,脚下鞋子只穿了一只,另一只脚光着,活脱脱就是一个难民。
“走!”
士兵驱赶着这一群人,继续朝前走。炎辰发现,人群中有不少穿着和自己一样,而另一穿着却是监牢中的囚犯。
他看看四周,已经行走在山林里了,按自己被拖过来的路程算,现在应该在都城以东几十公里的地方。
“喂,喂……”
炎辰感觉有人轻轻碰了碰自己的后背,这一碰,他才感觉凉飕飕的,原来身上的毛毯早已拖掉了,衣服也裂开。
他转头看去,却是一个大约十岁的小孩子。
“你叫我?”
“你记得我吗?我叫知了。”
炎辰盯着他看了半天,摇摇头:“我们应该没有见过吧?”
“咳,你不记得啦,以前在城里你的手脚被人打断,你还给了我一袋子钱呢!那时候我妹妹已经病得快死了,你的钱救了她一命。”
小乞丐知了欢快地说道:“你不知道,如果没有你的钱,可能我也早就死了,我们兄妹的命都是你救的,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在等你……”
听他这样说,炎辰才慢慢记起来,那时候他心灰意冷,随手将钱给了一个小乞丐,哪还有心思去看他什么样子。
不过,两人就这样熟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