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有点像顽童似的笑容唤醒了萧疏雨的记忆,他颤声道:“你......你是公孙叔叔?”
老头笑得更欢:“好小子,你总算没忘了我。算起来,我们快六年没见了,当初你还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少年呢,如今都长得这么高大、这么英俊了。这脸蛋真是人见人爱啊......”
虽然在这样阴暗压抑的地牢里,萧疏雨还是被老头的打趣弄得哭笑不得:“公孙叔叔,您还是这样没正经啊!”
“我可不正是‘没正经’公孙羊么?”
“没正经”公孙羊是萧骋远的朋友,比萧骋远小,如今该是四十五六岁年纪,善使一对判官笔,嗜酒如命又不拘小节。交的朋友三教九流都有,有时候穿着脏兮兮的衣服,抠着脚丫子,跟乞丐推杯换盏,有时候又搂着美娇娘,喝着金樽清酒。
谁也搞不清楚他到底是个有钱人,还是浪子,但他讲义气。他曾为萧骋远御敌,身上中了二十三刀,刚刚从鬼门关拉回来,就要抢着喝酒,连萧骋远都挡不住。
萧疏雨对他的印象是:这位叔叔很有趣。
可是他没想到公孙羊会在这里,因为他一直神龙见首不见尾,他以为他到哪儿流浪去了。他更没想到如今的公孙羊已经像一个年近花甲的老人了。他在这里经历了什么?
“公孙叔叔,你怎么会在这儿?”
“这事说来话长。”公孙羊捋着他乱糟糟的胡子,自嘲道,“萧小七,你看你公孙叔叔,如今人不人鬼不鬼的,再也没有当年的风流倜傥喽。不过,比起这种囚禁生活,没酒喝才是世上最痛苦的事。好想喝口酒啊!”说着还舔了舔嘴。
若是在平时,萧疏雨会跟他开点玩笑,可今天这种状况下,他实在开不出。
“您受苦了。”
“可不是,我身上的武功全废了,如今不过是个没用的糟老头。六年了,我也奇怪我怎么还能活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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