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三急,曹涵夕急起来真是什么都顾不上了。直到解决内急,她才打量起这个精致的洗手间。没错,就是精致,墙上的壁画,门上的雕花,甚至屁股下面的智能马桶……都说明这是一个她根本消费不起的地方。轻轻地摩挲着磨肿的脚后跟,她叹了口气,还是认命地穿上这双华而不实的鞋子。
洗完手后,一旁恭候的服务生将净手纸双手奉上,她才看到了这家饭店的名字,熙悦春天。
原来是这儿啊,十年前,她也是这里的常客呢。曹涵夕微微地撇了撇嘴,有些怅然。
那时候,她还是享受万千宠爱的小公主,最爱吃这里的橘香小排,过油微炸后的排骨凝炼着凸顶柑的清甜,是青春年少时的她无法拒绝的诱惑。
只是,十年后再到这里,连装潢都大不相同,当年的味道,恐怕也不知何处了吧。
曹涵夕只觉得心头闷闷的,看着镜子里打扮得精致可人的自己,突然想到,若是父母没有发生意外,自己恐怕早就踏入了这个被自己嗤之以鼻的圈子,日日都得顶着精致的妆容,穿着高雅的裙子,踩着名贵的高跟鞋在太太小姐们中间穿梭攀谈了吧?
现在想想,人生轨迹的转变,未尝不是好事。现在的自己,何其自由,何其洒脱,何其幸运。
曹涵夕随即悻悻地想,既然陆熙然已经把她带到这儿来了,就别扭扭捏捏了,十年都没有尝过的味道,就像是记忆中斑驳的老歌词一样令人唏嘘又向往。还矫情什么。
于是,当曹涵夕笨拙地踩着高跟鞋走出洗手间时,愣是给等待已久的陆熙然挤出一个略显生硬的微笑。陆熙然楞了一下,这大概是曹涵夕今晚给他最好的脸色了。
“我饿了,想吃饭。”曹涵夕倒是突然变得落落大方起来。
“那我们直接上楼?”陆熙然说着伸出手扶着她的肩膀,“你穿高跟鞋不便,要不我背你?”
曹涵夕嘴角尴尬地抽了一下,轻轻推开陆熙然的手,兀自走在前面。〔
奇怪的是,这一路上,连个招呼他们的人都没有。曹涵夕也不知怎么想的,看着空空如也的大厅,毫不迟疑地再次脱掉了脚上的鞋子,一路小跑着上了楼梯。陆熙然微微一笑,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轻轻地招招手,笑着对跑来的领班说了些什么,便跟着曹涵夕上了楼。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了楼梯拐角,楼下的服务生们才站在自己原本的位置上忙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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