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买的宵夜递给吉珠后,邓明陆走进了这传闻中的地下室租屋。〔
邓明陆一进屋就开始嫌东嫌西,指着墙角被下水道沁出的大片黄色水渍,“恶”了一声后退到客厅里看起来唯一比较干净的沙发边,:。
“你竟然住在这种环境,就算是要躲记者,也没必要亏待自己啊!都已经是千万富豪了,还住在北京郊区的地下租屋,怎么想怎么别扭!”邓明陆本来还算坐下来,但回头却发现沙发的旮旯充斥着不知名的黑黄粉末,最终还是消了这个念头。
“走走走,到我家去住,你这根本不是人能呆的地方!”邓明陆平时没有洁癖的属性,到了这儿才发现,原来不是没洁癖,而是没有遇到让他洁癖发挥作用的场合。
吉珠摆摆手没有理会他的话,兀自走到厨房,磕磕碰碰的折腾出一个干净的瓷碗,倒了半碗开水递给邓明陆:“我是在避风头,又不是在度假,有床能睡就行。况且就算有钱了,也必须学会忆苦思甜。”
邓明陆瘪了瘪嘴,虽然嫌弃,但还是接过了碗,一口将凉白开给闷进肚里。
“还好,开水没有怪味……你就别扯谈了,你年纪轻轻就开始讲大道理了,我听我爸讲就已经听够了!”
吉珠坐到沙发上,“你来找我干嘛?”
吉珠没有问他怎么找来的,他虽然在避风头,但并没有向好友隐瞒自己的去向,阿姆、阿哥、石卫、霏姐都知道他住哪儿。石卫不会说,那么就只剩下霏姐了。
“没啥大事,就是听霏姐说你在这儿体验生活,就过来围观了。〔
“没啥大事就滚粗。”
“你面无表情的骂脏话感觉很萌啊。”邓明陆一把掐上吉珠的脸:“来,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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