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睁开眼,他发现自己站在黎水村最大的那棵桃树下,面前还有一个抱着纱衣的姑娘。
眼前的女子眉心有一颗美艳的朱砂痣,虽然荆钗布裙却一点也遮不住不属于乡野的花容月貌。
而当时的他少年意气,还不如现在这般成熟,听到心仪女子羞怯的话语,顿时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
”阿蛮,阿蛮,真是个好名字,娇憨又乖巧。同姑娘简直是绝配。”
他看着那时稍显稚嫩的自己一反常态的多说了几句话,却不知道做些什么,只会连声称好,就忍不住笑起来,真是个毛头小子。
如果是如今的自己,定不会说这么傻的话,而是会直接把她带走。
喜欢的东西千万不要错过,这是经历过许多惨烈的背叛之后,他所总结出来的做法。
然而过于喜欢的东西,如果自己没有能力护其周全,是不能强行带在身边的。这种宠爱,有时候也是一味毒药。
不能保护属于自己的东西,怎能算作一个合格的君王。
可惜那时候的他什么都不懂,因为生活太过安逸,并不晓得有些东西是只能通过争抢厮杀才能得到的。
他想着想着,自嘲地笑了,摇着头说了一句,”阿蛮姑娘肯同我一起走吗到一个很漂亮很豪华,但是可能会送命的地方。”
阿蛮还没反应过来,她依旧沉浸在自己可以一步登天的梦里,只是红着脸低头嗫嚅道,”奴家,但凭公子安排。”
他闻言顿了顿,没有任何动容,继续盯着她的眼睛说道,”你会死的无声无息。没有身份地位也没有过人手段,却得到不寻常荣宠的人,通常都活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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