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聪很机灵,性格也很豪爽,几天下来就跟同事们混的很熟,这里人大多数都说普通话,他在外面那几天可是饱受了一番语言不通的苦恼,一些本地人即便听得懂他的话也故意装不懂,只跟他叽里咕噜的说粤语,然后像看猴子一样看他表演,有时都想一巴掌把那些家伙拍死。〔
尤其是通过聊天,知道当初送自己去医院的那个女人居然是时下最畅销的女作家张爱玲之后,他不是喜欢她的作品,而是羡慕她赚的钱,一部书居然卖了两百多万册,那得多少稿酬,更让他眼红的是,那个小家伙,一个不到六岁的孩童,写一本书,居然也卖了一百多万本,话说,一个小孩子能写出什么东西,居然会有那么多人喜欢,难道资本主义社会的人都普遍弱智。
当然,他也只是心下嫉妒的想法,跟他一眼想法的不少,光报社就有一大堆,不过这些人只是抱怨,他却不同,他有野心,脑子也灵活,他的文笔向来不错,上学时就经常受到老师表扬,虽然这些年都没写过什么文章,但他相信自己在文学上是有天赋的。
他前几天跟舍友借钱买了一本悟空传,说实话,里面的行文,他不怎么喜欢,尤其是想到这本书作者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总觉得文章写的非常幼稚,但他还是耐着性子看下去,从头看到尾,因为他知道,每一本书的畅销都有她的闪光点,他要找出这个闪光点,自己再利用那个闪光点进行再创造,这也是他的聪明之处,善于学习,善于总结。
得了钱,他并没有胡乱花出去,而是报了夜校,他要赚钱,他要成功,但是首先他要学习,不断的学习,这次逃亡的经历给了他很大的刺激,也更加渴望出人头地。
夜晚,他从枕头底下翻出一本书,借着窗外昏黄的灯光小心翼翼的翻开,书的名字叫可爱的骨头,是张爱玲来港后写的第二本小说,那部后宫他也看过,是借舍友的,看完之后感觉很震撼,虽然是女主的后宫文,但是里面涉及的政治,经济,社会,人性等都有很深厚的功底,尤其是心理描写,简直将人写到了骨子里,他实在很难想像居然能将人勾画的那样细致深刻,读起来都能感觉到深深的寒意。
这本书许多报纸都在报道,他也看过总编罗孚写的那片推荐文,心完整章节百度((零)!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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