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我不懂爱情,却也知道这两个人之间不比寻常。现在的我更是能品味出其中的爱恨挣扎——可能他们两个人都知道对方爱着自己,却为了莫名的自尊和恐惧不愿意承认,互相较量——所谓先爱上的人先输,诚然。
这个英国佬,即使在和女人纠缠的时候,也没有忘记过对我的追杀。
有些怅然。回想起刚才那句先爱的人先输,莫名的不是滋味。
这样一个夜晚,承认自己的爱意,什么话都显得可以轻飘飘地说出来了,不再像平时重若千钧,悬在心口。
我也不知道我会在这里驻足了这么久。不小心死去的话,天堂里的妈妈看到我早早上去陪她,又要揍我了。
在巴勒莫能生活三年,现在的我也不敢相信。这的确是一个能让我自豪的成就了——任何一个人在我当初的境地的话。
这三年有多么惧怕呢?每天晚上惊醒都会想自己是不是已经死去。
但是还是留下来了。
我又想接近她——又害怕接近她。我渴望她,但又恐惧带给她厄运。她应该是生活在阳光里的,活在臭水沟里的我能靠近她么?但我压抑不住渴望——我的确真切地感觉到的,我渴望她。
我甚至不敢告诉她我的真名,唯恐为她带来危险。这令我的心甜蜜又忧伤。
多么悲伤的恋情,让我快要忍不住为自己流下泪来——就像小时候看的故事书,苦情的乞儿追求少女的恋情而不得,郁郁而终——我是想不到的,有一天我会成为这样一个故事的主角,让我忍不住想笑出来。
多么可笑,预想不到下一刻的未来。
手上沾的人命越多,就越感觉不可能会得到救赎。会下地狱么?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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