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些网络主播们,他\/她们翻唱歌曲倒是连这笔钱也不用掏,根据新著作权第22条第9款,向公众表演已公开发表的作品,本身没有获取酬劳的话属于合理使用不必付费也不需要获得许可。
不过要是主播歌手收到了打赏收入,那么按照规定就应该给原作者分钱了,然而现实情况是,这种有偿表演收入的分成是一笔糊涂账。当初汪半壁和旭刚组合闹翻的原因,就是因为后者走红后多次跑商演表演“成名曲”《春天里》赚了钱,却不给汪半壁分钱。于是前者怒而反击,遂行使身为著作权人的权利禁止后者公开表演自己的歌曲作品。
得益于脓包猪队友音著协,蜜蜂积累起了自己规模不小的翻唱歌曲库,虽然比酷狗之流完全免费的所谓“第三方曲库”的成本高了不少,但是比起直接找音乐公司谈判购买还是便宜了不少。
翻唱这种行为其实非常普遍,年代的港岛情歌很多都是翻唱日音、新世纪以来港台内地的电音舞曲很多来自韩流翻唱。到了网络时代扒原曲、录音变得更加方便,这种翻唱也就更多了,只是没有任何人像马竞这样大规模地组织翻唱罢了。
当然蜜蜂这么做,一开始只是为了方便喜爱二次元音乐的用户,这也是为什么两款软件会使用“会心音乐盒”、“灵魂歌王”这样偏宅系的名字,后来看到国外音乐流业务发展迅速,这才有了将其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意愿。
只是“睁眼看国外,只抄成功者”的网络公司不止蜜蜂一家,于是乎各路巨头纷纷掺和进来,一方面推出自己的音乐流业务,一方面疯狂抢购歌曲播放权,而且为了抑制对手,还都是签署的独占协议,然后高举法律大旗对竞争对手喊打喊杀。
以蜜蜂的财力其实完全不怕版权大战的,但是抠门绕路的思想再一次影响了他们,干脆选择抱紧音著协大腿,玩起了规模翻唱。
至于将来要不要分半包辣条给词曲原作者,那都是将来的事情。
说起来,马竞之所以被人叫“马元康”,最大的原因还是蜜蜂游戏在月初的cj上面放了一个卫星,他们高调宣布自家《无限计划ol》峰值在线数人数突破3万人,顿时惊呆了无数小伙伴们。
天呐噜,就算是o国服最火那段时间也只是百万同时在线,年初时鹅厂刚刚宣布其代理的韩国大作《剑灵》国服破2万峰值在线,创造了历史,一众网络媒体和网友们还在纷纷热议呢,蜜蜂家突然不声不响来一句“2万算什么,咱早就3万了”,要不要这么惊悚?吹牛皮放卫星会死呀!
不过等到感兴趣的网友去了一下“无限计划”,然后他们顿时笑喷了。
实际上最近几年,以mmorpg为代表的传统网络游戏正在经历迅速的衰退,即便是身为mmo王者的o也不能例外,每季度财报里面的同时在线数都有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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