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不见的冯宏兵也跟在后面。手里还拿个陶土的酒壶,“一平小叔,快过来,都准备好了。”
“那你就去吧,”梅秋萍说,年关的时候。去邻居家蹭顿饭,很正常的事。
冯宏兵家原木的桌子上,摆着个黄铜火锅,早些年,这也是村里的独一件,让不少人家羡慕,这时里面的汤已经煮开了,“嘟嘟”的翻着花,汤底里的鸡肉。在汤里载浮载沉的,香味浓郁,很诱人。
旁边摆满了碟子,有清脆欲滴的小青菜,街上买的生菜,金针菇,粉丝,肉膏。丸子,火腿肠。炸圆子,片成薄片的带皮羊肉,猪肝,嫩牛肉等,很丰盛。
桌子下面的火盆边,煨着刚刚的那个酒壶。
“小叔快坐。”冯宏兵招呼着,指着坐在桌旁的那个小伙子说,“你还记得他是谁吗?”
那是一个和他们同龄的小伙子,看起来很整洁,冯一平努力回想着。有些熟,但是完全记不起来。
“不好意思,还真想不起来。”
“没事,都这么多年了,不过我说一件事你肯定能记起来,你还记得三年级的时候,玩斗鸡,把你右手弄脱臼的事吗,那就是我。”
“哦,你是志高。”
此“斗鸡”,不是那种放两只鸡在场子里斗,而是他们这些穷地方的孩子,小时候玩的一种游戏,规则很简单,就是单脚着地,双手扳起另一条腿,然后主要用膝盖对攻,脚先落地的算输。
这样的游戏,可以单对单,也可以分组多对多,特别是天冷的时候,很受他们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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