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他在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身上看到了什么是落寞。断的不仅是他的腿,还有他一生的梦想。
看着夏锦还坐在桌边微笑着等他的回答,风连忙收起自己的思绪。“那孩子是佃农之子,今年不过一十五岁,腿断之时也不过才十一岁。那庄子是离京较近的一座庄子,专供府中的瓜果蔬菜供给,平日里送来的果蔬都无甚特别。
偏巧有一次送来的水果中多来名叫野山梅的一种野果子,个头小小,红通通,味道也是酸酸甜甜的,本来这种野果是上不了厅堂的,管家便将他们分给了府中的下人,只是有一次王妃无意中看到了一小丫头吃的开心,便一时兴起也要了两颗过来偿偿,结果一试之下,便随口赞了一句‘确是好味道,也难怪你这丫头这么贪嘴了。’
本来只是王妃与小丫头间的戏言,却不想被路过的二总管听个正着,为了讨好主子,这二总管便令佃户大肆上山采摘,只是这大人白日要在地里做活,哪来的空闲,但让大点孩子带着小孩子在半山腰摘果子。
而那小子也是个不走运的,一脚踩空掉进猎人的陷井里,摔断了右腿,家里穷又没钱延医问药拖了两个多月,当战王得知此事带着大夫过去时,这孩子的腿早已是回天乏术彻底的废了,此次小姐既有回天之术不如就便宜那小子了吧?”
风的话里竟有几分肯求之意,到让夏锦意外。
夏锦微微点点头原来是有这般原委在的,“那便就他吧,先与他说清楚,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一切单凭他自愿,郎中快到那里时,你提前与我说一声,我亲自过去!”
与医术一途,夏锦虽不会诊脉开药,但她见识过现代的西医技术,多少也可以给一些意见,若由她在这把握肯定要大上几分的。而此事便是要引安王上勾的,自是不容有失。
“我代狗娃谢过小姐大恩!”风听到夏锦允了,忙不跌的起身向夏锦行礼。
“嗯!”夏锦应了一声,原来那孩子是叫狗娃啊,这古代人取的名字还真让人不敢恭维,心中暗暗庆幸还好自己和哥哥的名字还过得去。
“时辰不早,你也先下去休息吧!”候了半夜夏锦也累了,打算起身回房。
听被风叫住,“小姐,风有一事要禀!”
紧紧身上的披风,夏锦再次坐下,“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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