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律的,跑去唱歌了?
乍一看,好像有点不务正业。
但女儿说的也没错:谁规定,政法大学的学生毕业后,就一定要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
天大的笑话!
抛开这一点不谈,方吾才对这几首歌曲中所表达的意义,还是很认同的。
只听第一首,就觉得很励志,而四首歌整体放一起,青春向上的概念还要更突出一些。
颇有些“致青春”的意味。
大学时期,不就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黄金时期么?
树立三观,塑造性格,确定前程……而且第一首的歌词中还包括奋斗,坚持,光明,梦想等元素。
这种精神,当然值得歌唱。
方吾才考虑的是,要不要推一把。
说自私一点:这个学生是自家学校的,这歌也是从政法大学流传出去的,社会的关注度高了,对学校也有利……
政法大学当然不缺生源,但缺优秀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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