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凝视它许久。
把怀表送回衣兜,收好。连同着泛白的指节,青筋暴露,都掩在了衣服里。
拉拉兜帽,反手关了门之后,我就下楼了。
里包恩显然已经出门,这栋房子里寂静地只剩下我踩在地毯上的“沙沙”声。到了一楼,拉起的窗帘把明媚的阳光放了进来,空气里满是浮游的灰尘。
我进了厨房,打算为自己弄点食物,原本寂静地空间被法路歌的叫声打破。我停了动作,挑挑眉——这只鸟,差点忘了它的存在。
不理会法路歌的叫唤,我撕开了面包袋,顺手为自己倒了一杯果汁。面包片在加热的时候,我琢磨了一下——这只鸟大概是不吃素的吧?
蹲下身子,在储物柜里翻出几罐肉罐头,拿出小刀随手划了几道,我走出厨房。
法路歌被可乐尼洛养在后院里。推开后门,耀目的阳光即使黑色的兜帽也不能完全阻隔它的威力,我眯起眼睛。
真是一个好天气,我在心里嘀咕。
那只鸟真是显眼,我一进到院子里就看到了——全身傻白的,炫耀似的腆着大肚皮,它正在大张着翅膀,使劲儿抖了几下,卷起的风让我有了一丝的爽快。
我找了找,法路歌的餐盘果然在附近。走到餐盘那儿,我放下抱着的罐头,一个接一个得拍,肉香飘散开来,傻鸟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一副又想过来又踌躇的样子,让我拉起唇角。
待做完手里的一切,我静静地立在原地,唤它:“法路歌!”
我瞟见那只鸟往前迈了几步,但又畏缩不前的小模样,不由“啧”出声来。
我的玩心大起。看来里包恩的确是没管它,法路歌望着食物的眼神都冒着绿光,一副馋鬼的神情。但是显然,它肯定被里包恩教育过了——昨晚一声没吭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端起餐盘,作势要带着它的早饭离开,还未等转身,大白鸟就“扑棱扑棱”翅膀又走又飞奔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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