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端起酒杯和她碰杯,玻璃酒杯清脆的撞击声在嘈杂喧闹的酒馆几不可闻。仰脖灌酒,我微笑。
今天我可是豁出去了呢,即使醉了,也可以直接到楼上我的房间睡下——从一年前来到这座小城,我就一直住在费伦妮的酒馆,这里即使是处于繁华的罗马街上,也不起眼地好像是沙砾中的一粒沙子,在绚丽的霓虹灯影下,这里即使是夜晚出入人群最多的地方,也没人会注意它——人们都走得太匆忙了,哪里会注意到一个小小的酒吧呢?那些亮丽的、散发出无限**的霓虹灯,他们的主人就好像脱光了衣服的美人儿,招摇地在暗夜绽放,红唇中吐露出的动人低语,足以使人们奋起追逐名利与财富——这些,才是美人儿们的入场券啊。
这些人,又哪里像是费伦妮酒馆里能来的客人呢?
罗马街上走的人,在阳光下,在霓虹灯下,在一切照得到的地方。他们是野心勃勃的投机者,是**暴富的商人,是名利双收的政客。
他们,谁看得到白天里城市的幕布,夜晚里街道的老鼠?
是的,是老鼠。我讥嘲地笑。
你看,这里,这地方,那群为了8折啤酒不顾命狂喝的狂徒,这些是亡命鬼,是赶尸人。做最卑贱的工作,走最曲折的道路,喝最便宜的啤酒。
白天不是他们的主场,夜晚也非他们主宰。他们聚集在这家酒吧,就像暗夜里的老鼠,由全城各处,悉悉索索,悉悉索索地赶来。
你指望人类对路上的老鼠分一两分注意力么?天真——不过他们倒也愿意踩老鼠几脚。无伤大雅。
我一把饮尽啤酒,放下杯子。
所以,我才愿意来这里呢。最卑贱的地方,最有效的途径。不过我不理解费伦妮为什么愿意开这么一家酒馆,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我想知道答案很久了——如果可以,我愿意给她最美丽的衣服,最美味的食物,最大的party,最名流的盛赞。
我愿意给她最好的,这是一朵开错地方的鸢尾花,她是最华丽的,她值得一切——如果她愿意。
我捏紧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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