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听了她的诉求,眉头慢慢皱起来,“侄子手上有公证过的遗嘱,而们没有,那遗产就只能是他的,因为被继承人有权不经过法定继承人同意指定其他人为遗产继承人。除非们能证明这个公正无效。”
邹岚眼睛一亮,连忙追问:“怎么让这个公证无效?”
“不是让这个公证无效,是这个公证证明的内容本来就是无效的。”女律师解释道,“比如遗嘱中的房产,被继承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属权,或者被继承人资不抵债,或者遗嘱中的财产真实存在。”
邹岚满腔的希望瞬间被浇灭,“他一个小孩哪能继承这么多遗产?”
“法律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可以继承遗产,一般未成年人有监护人代管遗产,不会有什么问题。”
邹岚突然愣了下,“刚才说什么?”
女律师疑惑,“未成年人可以继承遗产……”
“后面一句!”
女律师瞬间明白了她的意图,“监护人可以代管未成年人的财产,不过监护人不一定是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可以另外指定的。”
邹乐才十五岁,不可能不要监护人,正常情况邹岚或邹岩这两个直系亲属会成为他的监护人,没有特别指定遗嘱执行人的话,一般是监护人代管未成年人继承的遗产,可想邹岚会打什么主意。
如果邹岚做了邹乐的监护人,基本就是狼入羊群,能把邹乐吃得尸骨无存。
她补了后面两句,希望能打消邹岚的想法,或者邹乐有指定遗嘱执行人,但邹岚已经跟闻到血腥的鲨鱼,咬住了就不可能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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