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少年瞧见白纸上写着歪歪曲曲的字:恋。不禁蹙眉。
嫌弃写得丑不拉几的字。
“看不出来,长得十分讨喜,写得字十分不讨喜。”被男子如此直接的嫌弃。
她也是不气不恼,咬咬下唇,握紧毛笔继续练。
练习了一下午,就练了一个字。
也真是佩服于她了。
百里晨拿起书本,一边看书,一边余光瞅她。
旭日的淡光,如金鳞一般洒在她如玉的脸颊上,更显剔透。
额毛微微上扬卷起,浓浓的睫毛,蒲扇蒲扇的如彩蝶一般,可爱极了。
专注的精神,为她增添迷人的彩。令人忍不住痴痴凝望。
不知何时,百里晨已经搁下了书本,望她如一眼万年般的凝注。
“晨!为什么你写得就那么好看,偏偏我的——”如虫子爬,丑死了!
连她自己都看不过去。
稚气可爱的女子,撅着小嘴,冲他委屈叫唤。
真有冲动,想上去一把搂住她,再侵蚀那娇艳欲滴的粉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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