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孙传庭只规定,户籍的人口才能分田分粮。
黑户当然没有。
想分到田,那就重新登记。
这让原来那些将田产主动并入地主的人,纷纷将原有的几亩地拿出来,重新登记。
一亩田只需缴纳半斗米。
要知道,明末后期百姓,一亩地得缴纳五成、甚至七八成的田租。
相比之下,唐学志给出的条件,太诱人了。
唯一不同的是,田地不能买卖。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二十抽一的税率,傻子才卖呢。
一些躲在地主家的黑户,纷纷要求来衙门登记。
那些家里有好多兄弟,不愿意分家的家伙,纷纷自立门户。
一时间,京城各州府登记户籍的衙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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