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豪同样豪情万丈,“哈哈,蒋叔说得对,区区一个声名狼藉的黑十字会,有何惧哉!”
“额,我们真的意思一下的招待,都不做么?”
看到沈豪放下电话,就优哉游哉地躺沙发上看电视,王笛有些无语,“都说远来是客,我们这样是不是有点太不近人情了?”
沈豪翻个白眼正要说话,王笛已经在解释了,“萌萌,人善被人骑,马善被人欺(咦咦,好像有什么不对啊),这黑十字会的两人连打个电话预约一下,这样最基本的拜访礼节都没有,怎么能算作客人呢?
如果在美国,没有人会欢迎这种人的,现在小老板愿意放他们进来,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沈豪哈哈大笑,仰头45°朝天,唏嘘道:“唉,小笛子说得对,我果然还是太善良了啊。”
获得新称号“小笛子”的王笛,和郝萌相视一笑,自己这小老板的性格果然还是这么贱兮兮的,不过为毛一点都不觉得讨厌呢?
……
在蒋宏伟派来的四位保安的严密监视下,一个三十来岁戴眼镜,西装革履的男人,带着一个二十出头的ol女郎,阴沉着脸的走到了门口。〔
沈豪踢过去一包塑料袋,“喏,自己包鞋!”
进了门的男人嘴角一阵抽搐,使劲盯着沈豪穿一双人字拖,在名贵伊朗手织地毯上踩来踩去的一双大脚,脸色更加不好看了。
望见他的脸色,郝萌暗自撇嘴,将拿过来的鞋套又放了回去。
朋友来了有好酒,敌人来了有猎枪,对恶客太好反而是在助纣为虐,她可没有善良到迂腐的程度。
那ol女郎倒是很自觉,怯生生地用透明塑料袋将那双起码十公分的高跟鞋包了起来,然后直挺挺地站在门口,连过多动作都不敢。
看到她的表现,沈豪反而有些不太好意思了,便打消晾这男人半个小时的想法,招呼两人坐下,“先自我介绍一番吧,还有来这里的原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