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算未来有一天,林卫东的股份被稀释到50以下,林卫东在世纪,依然能够有绝对的话事权。
当然了,一切都要归功于马小云提倡的”创始人制度”,通过让创始人控制公司的实际掌控权,即便股份被他人大量持有,外人也不能左右公司。
就像阿里巴巴一样,通过创始人制度,林卫东将世纪的决策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也就是说,林卫东效仿马小云的“创始人”制度之后,能在股权较少的情况下,掌控公司的实际权力。
当然,孙正义和软银公司在世纪就算没有实权,也依旧能享受股份分红,他们或许也没多少意见。
一般来说,创始人持有的股票,其投票权通常为1股相当于10股,比如facebook的扎克伯格,但林卫东的要求更过份,他要求了1股相当于20股的投票权。
此种罕见的股权设计,背后隐含着双重含义其一,体现了林卫东对控制权的极度重视程度;其二,折射了林卫东对世纪需要多次巨额融资的预估。
第一点好理解,就不赘言解释了。
第二点,林卫东早就知道世纪注定是个烧钱的活,没有多次巨额融资是绝对玩不转的,但是融资额越大,他的股权就会被稀释得越严重。
当然了,只要世纪有朝一日能够上市,林卫东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其股权甚至可能被稀释至个位数。
在这种情况下,林卫东将自己的投票权设计成1股等于20股,那么在极限情况下,只要其股权不被稀释至低于48,其就能控制总投票权超过50,确保世纪的控制权不会旁落。
跟孙正义和网银谈成合作之后,林卫东和汪桃欣只在东京待了两天,便踏上飞往华国的航班。
坐在飞机上,汪桃欣不可思议地问道:“卫东,你是怎么说服孙正义的?为什么他会舍得花1600万美金,买下世纪37股份?”
林卫东想了想,直言不讳的道:“如果你没有很实实在在的好东西,或好的产品,投资人有那么好糊弄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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