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九十四章 诗会(一更) (2 / 4)
作者:红叶飞雨的小说      更新:2021/5/8 6: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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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看,顿时发出一声惊呼。周围的人听到小二的惊呼,都顺着小二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一根筷子竖着插在桌子上,几乎齐根没入,只有一点点露在外面。〔独步九重天〕

        那刘姓大汉见到这一幕反而松了一口气,笑道:“这有什么,老子也行呀。”一边说,一边走到林明坐过的桌子旁边,接着道:“把筷子拍进桌子里算什么本事呀,有本事把桌子拍碎呀。”说着,一边看着众人一边向着桌子一拍,笑道:“就像这样。”

        半响之后,刘姓大汉发现只有自己在笑,却没有人回应的人,微微有些奇怪,看了众人一眼,发现众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身后,奇怪地问道:“你你们怎么了”

        众人之中却是没有人回答他的话,大汉顺着众人的目光向自己的身后看去,只见刚才还完好的桌子,此时已经消失不见了,只留下了地上的一地木屑。刘姓大汉明知自己没有这份功力将桌子震碎,周围的人自然也知道刘姓大汉没这份本事。

        众人心里都想到,很明显,这张桌子现在的情况是刚才那个书生离开时的那一掌造成的,可是那个书生刚才离开的时候,桌子还是完好的。这说明那个书生对内力的控制已经精确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一掌拍下去,只是桌子内部被打碎,但还是保持着完整的形状。桌子之中的力道处于平衡状态,一旦有外力,才会化为乌有。

        刘姓大汉伸手擦了一把额头的汗,心里一阵暗自庆幸,幸亏我没有将他得罪的太深。

        林明出了酒楼径直出了华阴县,一路向衡山城而去。

        衡山城距离华阴县大约有十天的路程,而刘正风的金盆洗手大会还有半个月才会举行,所以,林明有的是时间一边欣赏沿途风景,一边赶路。

        天云山距离衡阳城一千多里,这里景色秀美,让人流连往返,一年四季都是方圆百里之内读书人常去的地方。

        此时,天云山中,一个身穿白色儒衫的男人,闲庭信步走在山岭之中,不是四处观赏,一边观赏一边还不会发出赞叹。

        此时已经是林明离开华阴县的第八天了了,这八天来,林明一边欣赏沿途的风景,一边赶路。这赶路的速度竟然比普通人还要慢上一些。作为一个武林人士,一个先天后期的高手,赶路的速度竟然还不如普通人,这谁说出去都会被骂成是神经病。可是事实就真的这么发生了,真的有这么不务正业的先天后期高手。

        林明刚刚来到天云山就被天云山的景物所吸引了,如今已是入秋,树叶开始泛黄,所有的树几乎都是青葱之中夹杂着几分黄色,甚至有一些树木的树叶已经开始飘落,飘落到树下的小溪之中,为小溪添上一份成熟的韵律。

        林明一边走一边感叹:“古代的风景就是不一样,这要是在现代去哪找这么美妙的景色。”说着,深吸一口气,慢慢呼出后,道:“这空气还真是清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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