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手机或者手机没有普及的年代,这种纸质的日记本,是最好的工作用具。
记得我以前在大学读书的时候,就有过记日记的习惯,当然说起来其实算得上是做笔记,可惜在后来大学毕业的时候,因为东西太多,就把那些学习笔记当废纸扔掉了,现在想起来真的是后悔莫及。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看来我以后在工作和学习的过程中也要继续记笔记才行。
当我打开这本红色日记本的第一页,我不由得呆住了,因为我分明看到了上面的时间,和我梦里的时间基本上是一致的,第一页的时间是写的,1984年10月10日。
从笔迹上来看,因为使用的是圆珠笔,字面上已经有些模糊了,不过经过仔细辨认,并不妨碍我。
咱们北宁市,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还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县城,那个时候叫北宁县。
在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就成了县级市,前几年又升级为地级市。
跳过了日期,看到日记的标题写道:王家沟杀人碎尸案。
看到这里,我不由得一怔,这个王家沟不就是北林市郊区的一个小小的山沟吗?!记得这一带,老百姓在近十年来,个个都发了大财,因为在王家沟的深山里,发现了金矿。
因此,这里最近这些年来,非法采矿的人员越来越多,而且有些采矿人员带有黑社会色彩,治安状况堪忧。
不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那些黑社会采矿人员,并没有能够把控,黄金采矿点,而且也没有出现人员死亡的案例,只是偶尔听说过有打架斗殴的,不过当地的派出所自己就搞定了,就没有通过上一级的公安机关出面摆平事态。
没想到这里在几十年前曾经发生过一起杀人碎尸案,这在当时来说可是个很大的案子,因为在那种物质条件极度匮乏的年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现在要纯一些。
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会那么事事都讲钱,如果没有钱的话,那什么事情都干不了。
这种状态,也许在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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