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重新打开牛皮纸,然后将纸卷成一团,随手扔进了桌边的废纸篓,将日记本放在写字桌上,然后特意走进洗手间,滴了几滴洗手液,小心翼翼的洗干净之后,又重新回到桌面上。
我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在翻读非常重要的书籍的时候,一定要把手洗得干干净净,才能看得进去。
一来表示我对作者的尊重,二来表示我对这本书的重视,对这本日记本也是如此。
“当,当……”
桌面上的闹钟提醒我,现在已经快到晚上11点了,在平时我也许正在上网聊天,可是今天我却再也没有心思去聊了。
因为今天白天发生了那么多事情,一幕幕跟放电影似的,搞得我心里乱糟糟的。
想通过看书来平复自己的心情,在我看来没有比看书更能够让人心如止水的了。
因此,我需要通过看点书来平复自己的心情。
杨默为什么要推荐我看这本日记,难道真的仅仅只是为了满足我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吗?!
还有,我想问他关于小乞丐杀人的事情,可是这家伙只告诉自己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还要忽悠自己帮他搞些什么调查之类的,让人有一种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的感觉。
这本日记的封面非常精美,如果不留意看的话,还以为是一本精巧的大词典呢,放在手里,感觉沉甸甸的。
我轻轻地翻开之后,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原来是一只带有香水的书签,以前的人不管是看书还是做笔记,都喜欢用一种书签。
我看了看日记本扉页上面的日期,只见上面写道,1984年10月。
不过另外还有一行字,却是最近才写的,那就是“赠杨默惠存!”
然后,落款应该就是那个刚刚退休不久的陈大队长了,日期就在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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