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曦半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手里转着那支钢笔,有些出神。
脚是刚才跑去霍斯汀路189号的路上崴到的,程远一心在抓到的那个园丁身上,并没有注意。
分管她病床的华人小护士进来,看了看那只肿出天际的脚踝,无奈地叹息,“你真够能忍的。”
连曦笑笑,没接话。
小护士替她换了一块冰袋,继续说道,“我还从没见过有人崴脚到这个程度,还能忍个四个小时的。你男朋友走了?”
“嗯。”连曦心不在焉,没有擦觉小护士的称呼,程远十五分钟前去警局接fancy去了。一时半会怕是回不来,况且他们估计还有些话要说。
我们总是太容易去原谅陌生人,却又太容易去伤害自己熟悉的人,心里的痛苦很少有及得上嘴上的尖锐的,故意伤害亲近之人好像越来越成为了爱的病态表现方式了。
连曦将笔收起来,闭目养神。
也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之中,脚好像被人轻轻挪到了一个更舒适的位置。
连曦动了动过上半身,双手撑着病床想要坐起来,不过并没有成功。
“睡好了?”
连曦吟吟回了句嗯。
“要起来吗?”
连曦懒懒地伸直双臂,语气似梦呓,“起不来。”说着还打了个小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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