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你的追求方式和别人不太一样,不过没关系,我不介意。”
“……”
连曦这一晚睡得不太好,反反复复,一直到凌晨四五点才迷迷糊糊睡过去,起床的时候,才发现整个房子好像就只有她一个人了。
桌上是梅姨留的字条,大致意思是她和fancy晚上才能回来,让她和程远自行解决午餐和晚饭。
连曦懒懒地往沙发倒去,然后眼睛突然一睁,看了看墙上的钟,12:30。
“明天十点,老特拉福德球场。”
连曦从沙发上坐了起来,下意识地冲进厕所,刷牙洗脸,然后随便抹了点面霜,换了件衣服,就准备出门。
“如果你没准备好,就别让他陷进去。”连曦穿鞋的动作逐渐慢了下来,梅姨的话像一记重锤,敲在了他的心上。
一个路人罢了,下周去了洛杉矶,怕是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连曦自嘲地笑了笑,然后慢慢悠悠,端端正正地穿上靴子,朝着与球场相反的方向走去。
以前在伦敦,很少来这儿,一方面,她和哥哥都是皇马球迷,一到周末永远是飞奔到西班牙,自然不会有时间来曼彻斯特,另一方面,唯一一次来这,钱包还被人偷了,自此,对于这座城市,印象自然好不到哪去。
连曦走在一条热闹的小路上,从一家小餐馆买了杯奶茶,边走边看,小路的两边有很多小摊贩,和吉他贝斯手,大家都穿着红色t恤,弹唱着那首老特拉福德球场最为著名的《来吧红魔》,即使彼此毫不相识,即使不是曼联球迷,当他们抱着吉他,吹着萨克斯在你面前张扬着心中的那份爱,你依旧会觉得心潮澎湃,难以自抑,这大概就是足球的魅力。
“你倒是会躲。”
冷不丁的一句话,连曦觉得后脑勺莫名袭来一阵凉意。
“程sir啊!好巧啊!”连曦讪讪地挥了挥手,算是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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