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夏薇和曾晓凡约了在老地方等,这次,曾晓凡也照例迟到,在约定的时间,仍然未见人影。凌夏薇早已知道会是这样,所以,这次,她自己带了电子器,这样就不用无聊了。虽然咖啡厅里每张桌上都会有一本书,可是,凌夏薇还是比较喜欢看自己的书。她正看得入神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了曾晓凡的声音:“我们为什么喜欢宋朝?哈哈,我可不喜欢宋朝。”
凌夏薇被她吓了一跳,于是回头瞪着她。曾晓凡连忙举手道:“我不是故意的。”她只是好奇凌夏薇在看什么而已。她坐了下来,笑道:“你对该周刊的喜爱真是十年如一日,他们应该颁个长情读者奖给你。”印象中,从高中开始凌夏薇就在看这本书了。那时她们都是好学生,放假的时候总是喜欢跑去图书馆,凌夏薇是真的喜欢读书,可以待在里头待一天都不觉得累,她则是假装自己爱读书,没有办法,碰到这么一个同学,她又不想和别人一起玩,只得舍命陪君子。
凌夏薇笑道:“我觉得他们是真的用心在做杂志。”某一年,她在图书馆里看到这本书,封面是年味很重的一张版画,开篇提到各地的过年点心,精美得令人垂涎欲滴。从那时候开始,她就喜欢看这本杂志,十年来未曾缺少一期。不过,自从搬家以后,她就没有买过纸质版了,搬家时她丢掉了很多东西,包括书,第二日她就买了电子器,从此告别了看纸质书的年代,刚开始的时候还不习惯,但现在完全没有问题了。
曾晓凡笑道:“也只有你在认真读书。”她叹道:“我还是比较喜欢时尚杂志。你知道吗?那日我看了你看的那本书,可是无论如何也没有什么感想,就是觉得比较温情而已,又觉得害怕。你呢?”
凌夏薇笑着,有一段时间,她连打开门都害怕,担心门外是另外一个世界。
曾晓凡又问她:“你为什么喜欢宋朝?”记得历史书上说过吧,那是一个积贫积弱的朝代。
凌夏薇笑道:“我并没有说过我喜欢宋朝啊。”她只是喜欢那时的文化而已。
曾晓凡问她:“有一个问题,如果你可以穿越到某个朝代,你希望是哪个?”
凌夏薇却说:“我只喜欢现在。我离不开现代文明,去到别的朝代肯定会郁郁而终。”
曾晓凡不死心:“如果是和你喜欢的人一起穿越呢?”
凌夏薇想了想:“还是不要了吧,我想没有人喜欢到一个自己完全不能适应的地方。”让她到一些生活不算便利的地方过两日,可能第三日她已经逃回来了。
曾晓凡笑她:“一点冒险精神都没有。”
这句话完全正确,凌夏薇觉得自己适合过按部就班的生活,然后随遇而安。
曾晓凡笑道:“其实,我也不喜欢。”她补充道,“万一不小心改写了历史,那可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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