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他跑了。”匪首的小弟似乎不敢相信大哥竟然有失手的情况,而且还是三枪失手,这种情况他从來沒见过,
“快看看乐仔他们怎么样了。”
“哦,好。”
就在匪首话音刚落,他拿枪的手也放松的垂了下去,他的小弟也刚跑出去两步,还沒跑到唐振东干掉的那三个小弟的跟前,
突然,一个拳头大的物体带着呼啸的风声,“呼”,就奔着匪首的面部而來,
匪首抬手一枪,“嘭”的把來物给打爆,一只唐振东随身带來的手电筒被他掷了出來,
原本,唐振东是不打算管这事的,只要能拿回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就行了,毕竟他们手中有枪,但是唐振东后背被匪首的一枪开出一条血槽,这个仇却结下了,
有这个因在,所以唐振东窜入了树林,就并沒有跑,他往前掩身前行,同时掏出了自己身上唯一的一件可以当作暗器的武器,手电筒,
他身上倒是有两件假舍利还有一件真舍利,不过这个东西却是不能扔的,
匪首放开了挟持的刘菲菲,专注的看着手电筒飞來的那个方向,不过那里很安静,并沒有东西扔出來,
匪首叫张自谦,名字听起來很文雅,但是如果了解张自谦的人就会知道,这绝对是个铁汉,他出生与川蜀,后來在金三角一带厮混了两年,常年出沒于丛林,后來一个偶然的机会加入了中东地区的以色列野小子特种部队,经历无数大小战争,是个在战争中幸存下來的作战机器,
后來,退役后,他经一个朋友介绍,做起了绑架的生意,已经在东南亚一带干了五票了,都非常漂亮,他最擅长的就是城市作战,然后就是丛林作战,所以他每次劫完人,首要目标就是藏身大城市或者是丛林中,直到金钱到手,然后放人,
张自谦为人性格阴沉狠辣,心理素质极强,
“大哥,乐仔他们都死了。”此时这个小弟才查探了被唐振东击倒的三人,发现三人已经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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