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萧笙和她、许兰馥三人一起上了大学,也是经历了各种心理和身体的抗争努力,终于站了起来,克服了本来有可能永远站不起来的恐惧。
那天晚上,三人一起喝酒庆祝康复了,睡在大厅里。什么事都没发生。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苏迟暮还尖叫了。
不过,还是许兰馥比较理智地说了:“你衣服那么整齐,我们没对你做什么的,万一你真的怀孕了,我们也会对你负责的。如果萧笙不娶你,我娶你。”
“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不娶!我娶我娶我娶,我绝对娶她。”萧笙还怕死了苏迟暮嫌弃他家穷,特别焦虑地说。
看着他们两个不当一回事还挺仗义的样子,苏迟暮有一瞬间觉得摊上了了不起的人们了,无奈地回答:“真是疯了。”
过了那段非常时期,苏迟暮也不知道是怎么跟萧笙又走到一起了。可能是被他的痴情感动了,看到他用热水给她洗脚,那些她走不了的日子里,他一直給她换尿袋便袋什么的,简直无法想象。或许就是在那些她以为自己熬不过的日子里,一不小心就原谅了他。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在大学里面亲吻的次数啊?”萧笙牵着苏迟暮的手,拇指摩挲着她滑嫩的手,眼眸柔情似水地问。
谁会数数啊……苏迟暮都有些尴尬地看着他了,抽出了自己的手,说:“好了啊,别说这么肉麻的话了,要起鸡皮疙瘩啦。”
“知道了,知道了。不知道幼鲸长成什么样子呢?希望不要是个蓝孩子。”萧笙说到最后,就是鄙视口气了。
苏迟暮倒是不在意这些小细节,无论男女,对她来说都是小问题,她经历的事情已经足够让她看淡性别了,有一个人就好好过日子吧,其他人没什么好想的了。
只不过在车上,听到了熟悉的声音,还是会想起来那些可怕的回忆,白千刀还在她身边的时候对她折磨不休,现在都不在她的身边了,还是一样阴魂不散。
真正忘记一个人没那么容易,那个人都已经刻骨铭心了,要她怎么努力遗忘。生活可以逼迫一个人向别人妥协,却没办法让一个人轻易地摆脱另外一个人的纠缠。
绕了很多个圈子,苏迟暮才跟着萧笙去到了一间看起来不大的小书店,比起其他门面的书店要显得小气很多,连招牌都是复古型的写着龙飞凤舞的四个人‘猫魂书屋’,感觉有种进入到另外的世界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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