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撇一捺,何其简单,却又是世上最难写的一个字,我们要用终生来写就,写得不好,歪了塌了,都不再是“人”字。
夜幕降临,曲驾驶着崭新的大奔,打开窗吹着晚风,本应该是相当惬意的。尤其是罗教授又安然度过三个月大关,今晚应对酒当歌才是。
但曲南休的心情没那么轻松,他又想管闲事了。
假如刚才那位大姐的丈夫适宜服用那种米国药,自己管得了他一星期,管得了他一个月、一年、一辈子吗?
他发现自己一个貌似优点、实为缺点的地方,那就是全下的闲事他都想管。
如果管得起,帮得了别人,就觉得特别满足,特别欣慰,跟过节似的;如果没能力管,看着别人受苦,哪怕是不相识的人,他也难受得要命。
这种使命感注定他活得很累,就像中央空调必须要照顾整个大厦的面积,多费神啊!
曲南休苦笑了一下:来去,还是芳口中的“滥好人”啊!
并道时,他无意中向后视镜里看了一眼,看见后面很远的地方有一辆貌似很熟悉的车——诶,那不是芳的车子吗?
不可能,这么晚了,芳怎么可能还在高速上溜达?
但是又过了几个出口,那车还跟着他,而且他快车就快,他慢车就慢。
曲南休恍然大悟——我!芳该不会是二十四时在当我保镖?我开车去哪儿,她全跟着?
最近一直忙,都没顾上问这个丫头,怎么走上的保镖这条不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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