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所谓前世今生,荼靡是没有什么观念的。都只是虚无缥缈的东西罢了,就算是真的,恐怕也没有什么。兰修那一番话,也并没有惹起很多好奇心,那有什么呢,梦到了便梦到了,纵她前世执念再多,那也只是前世罢了。但她却有些想知道梦里那个人是谁,梦里的她又是在什么地方,到底是有多大的不甘,才可以将这短暂的片段延续到来生。
罢了罢了,想不出便不想,她从不是钻牛角尖的人,因为聪慧,也因为懒。
兰修没有多留她,荼靡当日便下了山。荼靡并没有带包袱之类,兰修教了她一种叫“袖里乾坤”的术法,能收纳物件,心随意动,便可收入取出。荼靡惊讶之余却也了然于心,其实她也早已知道兰修的不凡,十五年,她从嗷嗷待哺的婴孩变成了年已及笈的少女,兰修的容颜却似乎从未变化。但她着实没想过兰修会法术这种她只在话本子上看过的东西。
尽管学会了可以无边无际地收纳东西的袖里乾坤,荼靡带的东西依然很少,左不过换洗衣物和洗漱的物件,再有的便是盘缠之类。荼靡虽然从小也没累过饿过,也没干过什么粗活,过着比农家女滋润不知多少倍的日子,但毕竟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没什么娇贵的脾气和讲究,也不像那些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娇女,出门光是胭脂水粉首饰霓裳便带上几马车。
古阳镇荼靡只在十二岁时和兰修一起去过,也不知兰修那时是有意还是无意,那算是荼靡去过的最远的地方,走了三天多,那时她甚至觉得已经没有什么地方更远的了。并没有刻意去记什么,但与生俱来的好记性竟然也模糊地保存下大部分记忆来,除了一些岔路口需要沉思一会儿才能想起,其余的都没受到什么阻碍。走了两天,已经快到古阳镇了,荼靡也没见到什么“很特别的人”。她也不急,兰修说过一切看缘份。不过如果真的没有见到,想必也会失望的吧。
第三天醒来的时候,荼靡已经不怎么抱希望了,但她想想,还是等今天过了再说吧,还有十几个时辰呢,会发生什么又有谁说得准。
坐在铜镜前,熟练地挽好发髻,前两天已经梳过几次,毕竟聪慧,已经学得很好。
休息的客栈因为不是在什么繁华地段,所以酒菜都很差,其实平头百姓早上都是不吃东西的,但荼靡这么多年已经被兰修惯出了从不委屈自己的心性来。因此她下楼和趴在桌子上睡得迷迷瞪瞪的小二说要饭菜的时候被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打量了一遍。但到底有钱好办事,加之荼靡也不挑食,把自己喂饱后便继续赶路。
但老天爷也许觉得她这一路都太顺溜了,于是给她设了道坎——天快黑了还在树林子里赶路,什么人也没见到,没!有!客!栈!而且,没!有!人!烟!
荼靡郁闷了,见不到人大不了明天一早再把路走一遍,可现在难道自己要尝尝风餐露宿的滋味了?
“阿初啊,不知道这荒郊野外的有没有野猫,小心晚上被吃了去。”荼靡撩起袖子,把阿初捉起来绕在手指上把玩,阿初内心叫苦不迭,但无奈不能说话也不能咬自己主子。
“这里也没山洞呢,要不我们去树上睡吧?我以前经常在山里摘果子,爬树难不倒我,嘻嘻。不过,阿初,这里会不会有妖怪啊鬼啊什么的?专吃你这样的小蛇的?”荼靡自说自话,阿初苦于自己目前除了脑袋上一对角和蛇没什么分别,不能翻白眼。
荼靡原也只是说着玩玩,她倒是不大怕这些东西。
不过她似乎忘了世界上有种东西叫乌鸦嘴来着?
她话音方落,突然感到阿初细细软软的身子突然紧绷起来,接着快速的从她指尖爬到了她的小臂上,顺着手臂爬上荼靡的肩膀,对着荼靡身后“嘶嘶”地吐信子,荼靡竟然明显地感觉到一种叫杀气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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