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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年,詹姆斯如果知道中国的流年,一定会认为这是一个流年不利的年份。
先是追逐一名不知死活的印第安人,原以为是个能够轻松搞定的生物,却没想到,兔子逼急了真的可以咬死人。
他不仅狼狈的逃窜了回来,而且还丢掉了自己最心爱的转轮手枪。
那种有如神灵附体一般的枪法,至今烙印在他的脑海里。
他可以非常肯定,那个家伙一定使用了某种新式的武器。
为此,他屠杀了一个最可疑的印第安部落,却意外的发现,他并没有找到那名印第安人。
然后,被打的像马蜂窝一样的得克萨斯民兵更进一步验证了他的想法。
如今,他想要剿灭那个可恨的印第安人,已经不仅仅是出于私愤,更是为了得克萨斯的**,为了那个家伙手中奇怪的火枪。
无论那种射速极快、精度极高的火枪来自于那里,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一笔了不得的财富。
不过,那些家伙明明是群野蛮的印第安人,却不肯为文明世界的昌盛乖乖的去死。
只是一场交锋就打死了他们二十多人,几乎让这支民兵走向崩溃,如果不是他及时稳住了士气,最后不知会演变成何种模样。
更加可恨的是,这些家伙居然还有着援兵,当背后巨大的轰鸣声传来时,詹姆斯心头第一次有了寒意,那些家伙的援兵,居然有炮。
这显然是他无法接受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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