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前两天拆了纱布后,他背上满是斑斑驳驳的痂。可是现在,哪还有斑驳的痕迹,光洁的,让人都难以置信。
“你这速度,是正常人?”她说着,又没忍住,摸了两把。
修言以为她看出了什么,一下子脸涨得通红。湘颂见他脸红,以为是自己摸的,也有点惭愧,连忙转移了话题:“等会儿送你去酒店。”
作为黎城最大的酒店,致元可以说是这个城市的一大景观。独具创意的波浪式白色建筑,如一道从水中卷到岸边的浪花,立在黎江边上。再配上每晚的音乐喷泉和烟花秀,吸引了无数来黎城旅游的游客。
饶是修言这般在未来见过无数奇形怪状、或激进或复古的建筑,仍是会赞叹一句“不错”。艺术是可以超越时空的。修言从没有看轻古代蓝星人的想法,尤其是能做出拾珍宴这样大餐的地方。
湘颂带着修言来到酒店大堂,吩咐了大堂经理:“你随便去厨房找个人带他,让他打打下手就好。不用什么特殊对待。”
这大堂经理可是个人精,据他的观察,自家的这位老板可从来没有带什么人来过酒店。这第一次带人来,还带了个这么好看的,即使她说了不必特殊对待,他们也不敢不把他供起来。
打发完修言,湘颂便去了杂志社。
作为国内三大时尚杂志之一的《香色》的办公大楼自然是位于cbd最核心的位置。而作为杂志社的老板,湘颂却不是什么时尚女魔头。要说这女魔头,还得是她的主编,elsalu,陆嘉闵小姐。
湘颂想着事,嘴角噙着笑,走进了公司大门,便看到陆嘉闵便披着白色西装外套迎面而来。利落的短发,细长的眉眼,火热的红唇以及高挑的身姿。若是湘颂是男人,说不定还会吹上一声口哨。可她不是呀。
一个普通女人,迎面遇见一个可以和自己平分秋色,又是在这个公司里能分庭抗礼的女人,她会是作何反应?
自然是一个字,撕。
只见陆嘉闵拿着手包,轻轻松松踩着恨天高,而她身后的小助理,只能跌跌撞撞跟着。她走到湘颂面前后,照旧的一副我明知你看我不顺眼但是仍旧是要录用我的傲娇模样,开启了嘲讽模式:“哎呀我的大老板,您最近可真是勤奋,这都是您这周第二次来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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